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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工作的通知

作者:赵楠楠  单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日期:2024-03-07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加强贵重仪器设备资源统筹配置,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

益,根据《华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启动2024年度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以下简称“贵仪论证”)工作。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范围

各教学科研单位拟申报学校各类专项项目、使用学校各类资金(含科研经费)购置后需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并直接用于教学科研的单台/套1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含软件,下同)。

二、论证原则和流程

1.前置论证原则。拟列入预算申报项目库的贵仪设备,须先通过贵仪论证,即论证在前,立项在后。未经论证通过的贵重仪器设备不得纳入项目库设备清单,不得执行采购程序,以避免经费到账后再做论证。

2.集中论证原则。各单位需统筹集中本年度拟申请的贵仪论证,一次性论证完成。本次论证结束后,2024年原则上不再开展贵仪论证。

申请单位应依据本学科发展、学校已有同类设备及经费因素等实际情况,履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程序,对本单位的论证报告进行预审,确认申报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同意开展专家论证。专家论证由申购单位依照《华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1)组织。

3.流程。申报单位填报、汇总贵仪论证申请表及预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初审、专家论证,职能部门审批等环节。

若多个单位申报同类设备并均通过论证的,学校将组织专家就此及其他相关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审议,以杜绝不必要的重复购置。

4.贵仪论证自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逾期未执行采购程序的,需重新论证。

三、时间安排

1.填报、汇总申请表及单位预审。各单位于 3 月 31 日之前将单位预审通过后的论证报告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初审。(泉州校区:施良侨大楼211室设备科,厦门校区:机电信息实验大楼A221室设备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bk@hqu.edu.cn(文件名为“单位名+论证报告)。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初审。

3.专家论证。申报单位按照贵仪论证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须于4月30 日之前一次性完成。

如有晚于4月30日通知的非常规性项目申报,且急需2024 年内完成设备采购的,申报单位持项目通知向实验设备处申请分散论证。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需高度重视贵仪论证,加强组织,立足学校和学院贵仪开放共享平台需求,统筹各类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谋好增量,提高质量。

2.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科发展需

要,结合现有设备、实验场地、人员配备等实际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审核后再申报。

3.贵仪论证坚持开放共享,提高利用率的总原则,对学校或单位已有同类设备且利用率较低的,论证时严格把关。对符合开放共享条件的,必须纳入开放共享平台。

联系人:蒋靖国 0595-22693532(泉州校区)

王婷婷 0592-6161559 (厦门校区)

附件:

1.《华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实施细则》

2.《2024 年申请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A表)》

3.《2024年申请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B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