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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离退休人员作为固定资产使用人暨进一步规范资产存放地的通知

作者:苏醒  单位:实验设备处 日期:2021-12-30

学校各单位:

我单位在近年的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年度清查中,突出强调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人必须与资产管理系统中的登记使用人保持一致,资产实际存放地与登记存放地一致。经过各二级单位连续两年的梳理、更新等努力,相关问题得到明显改善。但是部分单位仍然存在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少数资产的实际使用人与登记使用人不符,甚至系已退休等离校人员的现象,以及实际存放地与登记存放地不符的现象,包括移出校外使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的管理,保持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现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请认真核查、对照资产管理系统中所登记的信息的准确性,尤其是使用人、存放地信息,坚决杜绝已退休等离校人员作为资产管理系统登记使用人的现象。

二、学校资产的存放地必须为校内。如因校企合作等特殊情况需移出校外使用的,各单位应填报《华侨大学仪器设备移至校外使用申请审批表》,具体按照《关于加强仪器设备资产校外使用管理的通知》(设备〔2020〕45 号)、《关于加强学校仪器设备资产校外使用管理的补充通知(设备〔2021〕29 号)办理。

三、如有疑问请联系:蒋靖国,电话:0595-22693532(政策答疑);林晖平,电话:0595-22693579(技术支持)。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