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侨办《关于转发《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的函》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我校2017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范围
我校本次评价范围是对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2017年度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我校暂无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相关单位(学院)和仪器详见附件1。
二、评价考核内容
1. 运行使用情况,包括应开放仪器的运行使用情况,支撑服务重大科研任务情况等。
2. 共享服务成效,包括围绕重大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需求,对校外单位提供共享服务的情况,支撑服务校外单位科技创新的重要成果等。
3. 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开放共享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纳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仪器情况,集约化管理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
三、有关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对本单位2017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于9月4日前填报完成以下表格,将表格电子版发送到我处设备管理科邮箱sbk@hqu.edu.cn,于9月6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我处设备管理科。
1. 大型科研仪器的年运行机时表(附件2)
已在我校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物理联网的设备各单位可登录平台系统查询机时数据。
年运行机时低于教育部额定机时六成的设备须在备注中说明原因。
2. 大型科研仪器的服务记录表(附件3)
已在我校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物理联网的设备各单位可登录平台系统查询服务记录数据。
3. 大型科研仪器的服务收入表(附件4);
4. 大型科研仪器的创新成效案例表(附件5)。
联系人:王斌楠,电话:0592-6161559。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