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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实验物品仓库科研、行政办公物品供应职能的通知

作者:设备科  单位: 日期:2018-12-26

学校各单位:

为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经研究,决定自2019225日起取消我处实验物品仓库科研、行政办公物品供应职能。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2019225日起实验物品仓库不接收新的科研、行政办公所需物品的入库计划。科研、行政办公所需物品的采购后直接送至用户所在地点,不再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物品仓库中转与走账。

2.仓库现有存货仍由原计划报送单位领出或其它单位合理领出,暂无需求的存货可继续暂存或按规定报废处理。

3.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等监管类物品的安全管理仍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