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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三期建设的通知

作者:贵重仪器设备共享管理中心  单位: 日期:2019-04-17

各教学与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根据国务院侨办《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的督查工作通知》的函》(侨文函[2016]260号)以及《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试点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17]10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三期建设工作。

三期建设主要内容为:推进应开放未开放的仪器设备开放工作;全面完善已入网贵重仪器设备的扩展信息;完成我校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与财务系统和资产系统对接工作。其中部分工作须在各单位配合下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于423日前,将本单位所辖符合开放条件却暂未开放的贵重仪器设备(单价30万以上的仪器设备)填报开放意向表(附件1)和收费标准表(附件2)报送至我处设备管理科。原则上这部分仪器设备将安装联网接口软硬件设备接入我校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管理系统,接受系统控制,实时采集机时记录。我处将汇总全校需求开展系统建设的招标采购工作。

2.请各单位于58日前,安排本单位仪器管理员登录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逐项完善个人负责的仪器设备全部扩展信息(可参考《华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服务指南(完全版)》)。仪器信息经审核后将报送至科技部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与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

联系人:王斌楠,联系电话:0592-6161559


附件1. 华侨大学贵重仪器开放意向申报表

 2. 华侨大学贵重仪器开放共享收费标准申报表



华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共享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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