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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贵重仪器设备共享管理中心  单位: 日期:2019-09-17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闽科基函〔2019〕54号)(附件1)要求,请各相关单位做好2017-2018年度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大型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的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我校2017年1月1日前批准加入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网络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大仪服务平台)的科研设施仪器及其所属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仪器管理单位)(详见附件2)。

二、评价时间范围及内容

评价时间范围: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仪器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仪器绩效评价内容(详见《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闽科财〔2016〕8号,附件3)。

(二)依照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或商业性检测服务,均不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三、工作程序

(一)请各单位于2019年10月9日前填报《入网单位考核表》(附件4)、《入网仪器考核表》(附件5),填报要求详见填表说明(附件6),填报完成后,经单位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实验秘书汇总后报送给我处设备管理科,电子版请发至sbk@hqu.edu.cn。

(二)我处将在各单位填报材料的基础上完成汇总上报工作。仪器管理单位及科研设施仪器管理人员应保存对外开放服务相关的资料,包括服务协议、发票或其复印件等,以备抽查核实。省大型仪器办也将组织有关领域仪器专家,依据《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对各仪器管理单位报送的材料和抽查情况,按照所附的绩效评价计分办法进行评议,并计算相应得分,评价结果将在省大仪服务平台上公示。

联系人:王斌楠、杨再从,电话:0592-6161559,0595-22693532。


附件:1.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

        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 华侨大学加入福建省大型仪器共用网的仪器及入网单位清单

     3. 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4. 入网单位考核表

     5. 入网仪器考核表

     6. 填表说明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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