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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设备和家具类固定资产分管领导联络员的通知

作者:  单位: 日期:2021-11-10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减少和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请各单位指定一名负责人分管设备和家具类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进行具体工作对接。两校区均有资产的单位,亦可分别指定两校区的分管领导和联络人。

请各单位于20211116日之前将《华侨大学设备和家具类固定资产分管领导与联络员登记表》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泉州校区:施良侨科技实验大楼211/设备科,厦门校区机电信息实验大楼A221/设备科)。

为保证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请各单位尽量不要随意更换联络员,今后如因单位人员调整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分管领导与联络员的,请及时更新《华侨大学设备和家具类固定资产分管领导与联络员登记表》,并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联系人:蒋靖国 0595-22693532


附件:华侨大学设备和家具类固定资产分管领导与联络员登记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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