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华侨大学实验教学与管理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设备〔2020〕34号)规定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实验教学与管理改革课题结题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1年待结题验收的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课题30项(含历年延期项目4项,详见附件1)。
二、相关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材料提交
各课题负责人对照课题申报书总结课题研究至今已完成的主要工作,填写《华侨大学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详见附件2),申请结题验收。请于11月7日前报送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一科(泉州校区:施良桥科技楼209/厦门校区:机电信息楼A225),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glk@hqu.edu.cn。
第二阶段:材料审查
根据各课题负责人提交的本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专家组进行材料审查,应用型和自制设备型课题还需到课题成果实际使用的现场复核。结题验收的时间另行安排。
联系人:泉州校区,杨老师,联系电话:0595-22699596;厦门校区,张老师,联系电话:0592-6161557。
附件:1.2021年待结题验收的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课题一览表
2.华侨大学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