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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实验教学与管理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再从  单位:实验设备处 日期:2023-03-30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管理水平,加大对实验技术队伍的人才培养,提升专业化能力,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实验教学与管理改革课题申报与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国家对创新人才培养的精神,立足高水平人才培养,结合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深化推进实践育人理念、技术方法、管理体制、保障机制、质量标准等改革。具体研究领域参照附件1,也可以结合自身岗位特点,申报实验室工作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创新性和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

二、申报的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我校从事实验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在所研究的领域具备一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提出的项目研究方向已经具备一定的改革氛围,具备研究成果付诸实践的基本条件。

2.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入职时已取得硕士学历,项目组成员3-6人(包含申请人),其中最少需要有1名及以上实验技术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

3.凡有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主持申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项目,已作为项目申请人的,最多只能再参与1个项目的申报。

三、资助力度和经费管理

2023年校级实验教学与管理改革课题分为管理研究型、教学应用型、自制设备型三种课题类型。管理研究型课题资助5000元、教学应用型资助5000元、自制设备型资助10000元,各类课题的立项数量将根据申报和评审情况而定。课题经费的使用及申请项目经费预算表需严格遵照《华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华大财〔201925号)和《华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华大财〔201666号)文件中有关学校科研经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结项要求

1.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原则上要求两年内完成。立项一年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2.管理研究型课题的成果提交形式以分析报告、研究论文、实施方案为主;教学应用型以编制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应用小程序为主;自制设备型以加工、改造实用实验仪器设备为主,自制设备型课题申报时还应提供加工改造设计图纸。

立项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论是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均要在显著位置标明:2023年华侨大学实验教学与管理改革课题和立项编号。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研究成果,不得作为该项目资助的成果进行项目结题、成果汇报、登记与宣传。

3.课题负责人填写《华侨大学实验教学与管理改革课题立项申报表》一式2份(详见附件2)、《华侨大学实验教学与管理改革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详见附件3)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3420日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时将申报表、论证活页及《华侨大学实验教学与管理改革项目课题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到glk@hqu.edu.cn,请在邮件的主题处标明“课题名称+负责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专家对课题开展评审,立项结果将以文件形式公示并通知。

泉州校区地址:施良侨科技大楼209室,厦门校区地址:机电信息学科实验大楼A225室,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6995960592-616155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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