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保证新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教学任务,做好开学实验教学准备工作
1.按照本科培养计划要求,各学院认真核查本学期实验教学任务,检查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案编写情况,精心安排本学期学院实验教学工作。
2.做好本学期实验教学二次排课。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二次排课工作暨系统操作培训的通知》(设备〔2021〕40号)执行。3月2日(即本科生在教务系统选课结束后的第2天)起,各学院登录实验室智能管理平台进行实验教学二次排课,在第四教学周内(3月18日前)完成二次排课工作。平台技术支持QQ群号:128157598。
3.实验技术人员提前完成实验设备及实验耗材准备工作, 及时做好本学期实验项目的预试工作。
二、规范实验教学运行管理
1.实验指导教师严格按照实验教学大纲、进度表进行实验指导。
2.调、停实验课,须提前1个工作日在实验室管理平台上或填写《华侨大学实验课调课申请表》办理申请手续。私自停课、调课,按照《华侨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暂行办法(修订)》处理。
3.实验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学生开展实验,保证实验内容、严格实验考核,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并及时批阅。
4.学生独立完成实验,亲自动手,操作正确,原始数据记录真实,教学秩序良好。
5.做好实验教学资料归档工作。归档资料包括:实验讲义、预习报告、实验报告(含原始数据)、成绩单、课表、实验教学执行情况统计表、实验室使用记录本、开放实验室记录本、学院领导实验课听课记录表、实验教学成果等有关资料。
三、督导检查
1.各学院要加强对实验教学环节的过程管理和监控,对实验教学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学院领导每学期实验课听课不少于1次。
2.学校组织实验教学督导组随机听、巡课,重点检查实验教学质量。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