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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二次排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  单位: 日期:2021-03-05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二次排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保证本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实验教学管理的智能化,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二次排课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课范围

1.以各专业本科培养方案为依据,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在本学期开设的实验教学课程(含独立设课和非独立设课),在教务系统一次排课的数据基础上,针对其中的实验学时在实验室智能管理系统中进行二次排课,将实验项目、实验场地、实验时间、学生分组、授课教师等信息具体明确。

2.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大学物理实验(厦门校区)暂不纳入实验教学课程二次排课范围。


二、具体操作

1.原则上实验课程的二次排课由承担实验教学的实验室负责,实验室负责人应在与课程教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根据课程进度合理安排实验项目,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有序开展。

2.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所有实验教学课程已经从教务系统导入实验室智能管理平台中。教学实验室负责人即日起登录:实验室智能管理平台->实验教学管理->排课助手,即可完成实验教学课程的二次排课。二次排课信息经课程负责人审核发布,课程授课教师、选课学生即可在系统中查询到实验课程信息。

3.实验教学二次排课的相关操作说明请查看:实验室智能管理平台->使用帮助->使用说明。

三、其它要求

1.实验室智能管理平台中列入排课范围的所有实验教学课程要求做到应排尽排,各实验室应在开学后的第四周内(3月26日前)完成所有实验教学课程的二次排课工作。

2.实验室智能管理平台中的实验教学课程二次排课信息将作为考核各学院实验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实验教学数据上报以及实验教学督导巡查也将以此为准,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出现实验课程临时调整的务必至少提前一天通过实验室智能管理平台->实验教学管理->调停课,完成调停课操作。

联系人:泉州校区杨老师,联系电话:22699596;厦门校区金老师,联系电话:6161557。

平台技术支持QQ群: 12815759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3月4日